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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份,颍东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66%,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3.34%,基本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55.53%,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6.01%,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76.88%。 细化救助对象。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列为20件民生实事之一,明确救助对象统一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直接获得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获得救助,动态新增加的参保救助对象依申请追溯救助。全区累计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7244人、2354.232万元,其中纳入监测范围内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25271人,资助参保率100%。 注重救助基本。聚焦解决救助对象基本医疗需求,明确医疗救助费用范围为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急诊、抢救除外)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费用。未按规定转诊的异地就医费用原则上不纳入救助范围。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有效衔接。全区基本医保累计参保535332人,参保率为99.68%,1-9月累计受益金额33491.98万元(不含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51239人次、2351.44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0140人次、4958.17万元,。 分类资助医保。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 落实医保待遇。救助对象统一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并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救助和倾斜救助。 优化医保服务。落实《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严格救助基金监管,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推进医疗救助业务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患者满意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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