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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牛桂芹 信息来源: 颍州晚报
市教育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阜阳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起。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招生年龄满3周岁的幼儿。 《通知》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明确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2022年底前,无证幼儿园全面消除,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凡没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班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阜阳市政府幼儿园、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纳入属地教育局统一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发改价费〔2021〕322号收费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数额在核算成本并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阜教基〔2022〕14号收费文件执行。各类幼儿园严禁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
记者了解到,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省级一类示范园(市级特一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750元;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300元;城镇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1000元;农村一般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700元。
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或因病休假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育教育费。具体退费方法是,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保育教育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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