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近5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我省有10个集体、14名个人获得表彰。其中,阜阳市司法局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近年来,阜阳市司法局坚持政治引领,创新工作实践,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民调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18项工作获司法部通报表扬,整体工作居全省第一方阵。该局还创新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艺术法治课”,全国首创“法治红灯笼照亮千万家”“法治滴滴”等普法品牌,“阜阳普法”抖音获评“2021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市法宣办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另外,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被新华社等央媒报道的调解品牌“村嫂理事会”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五老法治诊所”获省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该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获评全市优秀等次,打造“党建引领法治同行”党建品牌,局机关党委获评“五星级党组织”,2名同志获评全省司法行政年度榜样人物。
据悉,此前,在安徽省司法厅对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2021年度综合考核中,阜阳市司法局被评为优秀等次。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市委政法委在全市范围对市司法局予以通报表扬。
阜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 赵名威 通讯员 苗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