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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4日)上午,由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阜阳监狱民警何某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一案在颍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也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安徽省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第一起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 当天,阜阳市政法机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狱民警、被告人近亲属等100余人参与了案件的旁听。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 原阜阳监狱民警何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监狱管理规定接受多名服刑罪犯的委托,接收罪犯亲属的汇款或现金并从中收取好处费,多次为罪犯购买、传递物品。 ■ 在监区研究对罪犯提请减刑时,何某故意隐瞒罪犯违反监规的事实,同意监区为罪犯提请减刑,先后有11名罪犯被裁定减刑。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与辩护人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历时近三个小时。由于案件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阜阳新闻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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