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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是每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 现在不少家庭的孩子 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 放学、周末和节假日时间 几乎都是在课外培训机构度过的
提高班、强化班、精英班、培优班…… 各式各样的校外培训班竞相涌现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让不少家长宁愿支付高额费用 也要将孩子送去校外培训机构 那么,问题来了! 你给孩子报的课外培训机构 到底怎么样?
大量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 出现了机构疯狂扩张、野蛮生长、鱼龙混杂的乱象
面对这样的情况 颍州区教育局、民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颍州公安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合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这也意味着 颍州区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套上“紧箍咒”啦!
▲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梳理、依法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回归素质教育本源,让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 摸清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状况,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实施分类登记。
▲ 根据整治任务进行责任网格分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要分类施策,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对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分类整治。
▲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切实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
重点治理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所开展的以应试为目的的违规培训行为。具体排查范围: ▲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文化培训的机构;
▲ 依法取得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 → 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
▲ 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
▲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和教师行为规范相关情况。
▲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且具备办学条件的,要到区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严格落实一证一校、一校一址,不得擅自变更校址或设立分支机构;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任何培训机构非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中小学生文化课程的考试、教学、辅导和培训。
▲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等级考试及竞赛,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十项严禁”纪律,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笔试、面试、考查等任何方式得出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将严肃处理有关教师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以上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排查摸底阶段 ▲ 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共同负责的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
▲ 集中组织摸排。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街道社区,逐一摸排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查清校外培训机构及非法办学人员规模及性质等情况,并及时上报校外培训机构及非法办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校外培训机构及非法办学信息按照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办学许可由区教育局审核;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的由区民政局审核;营业执照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及对非法办学情况进行摸底,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全面整改阶段 ▲ 分类实施整改。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账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
▲ 建立公告制度。建立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无证无照、存在安全隐患及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收费标准、授课教师基本信息、经审核备案的学科类培训方案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专项督查阶段 ▲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督查评估细则进行进一步核查,着重对校外培训机构及非法办学整改治理不彻底的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举报电话 颍州区教育局: 2267097
颍州区民政局: 2201992
颍州区人社局: 2787718
颍州区市场监管局: 2298600
颍州区公安分局: 2615200
颍州区城管执法局: 2232612
我们将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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