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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20时许,一段视频迅速在网络传播。视频中,一辆白色英菲尼迪在人民路国贸天桥路口漂移,期间路口有车辆、非机动车通过。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vid=a06906y9s9o&tiny=0&auto=0
BGM:周杰伦《漂移》 当晚,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现该视频后,立即组织警力连夜展开调查,6月15日,相关涉案人员到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6月13日23时50分许,在阜阳市人民路与颍州路交叉口,王某(1987年出生,阜阳市颍泉区居民)驾驶皖K00M51“英菲尼迪”轿车在该路口连续实施多个危险驾驶行为后沿人民西路向西行驶。张某某(女,1995年出生,阜阳市颍州区居民)驾驶皖KMY945“保时捷”轿车用手机拍摄整个违法过程。14日晚,张某某将该视频上传网络,社会反响强烈。
6月15日,涉案嫌疑人王某因涉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对视频拍摄者张某某存在的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微博@阜阳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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