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6月8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阜合产业园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张振(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案。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7年,张振利用担任阜阳日月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负责人,阜阳市颍州区政府副区长、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阜合产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购物卡、商场提货单合计人民币347.612万元,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张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自阜阳市颍州区政府办公室、阜合产业园区管委会部分党员干部以及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来源:阜阳市纪委监委、安徽纪检监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