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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阜阳,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孩子们一家住在宽敞舒适的房子里,而父母却远在农村老家,独自住着几十年前破旧不堪的老房子。 日前,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敦促子女履行赡养老人责任,呼吁各界关注老人赡养问题。
通告要求,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房的,赡养人须在6月30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赡养人进行处罚。
全文如下: (点开可查看大图)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除颍东区发布该通告外,阜南县也于近日发布此类通告,要求子女在7月30日前,向仍居住在危房中的老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共阜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阜南县人民法院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 阜南县公安局 阜南县司法局 南政法(2018)32号
关于督促将被赡养 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 通 告
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抚养子女十分不易,应永铭养育之恩。但在开展脱贫攻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战略工作中,发现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为数不少的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这是未尽赡养扶助义务,歧视、虐待、遗弃被赡养人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全社会的强烈谴责,政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二百六十一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由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可依指定的法律援助机构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有鉴于此,中共阜南县委政法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发此通告。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屋的,赡养义务人须在两个月时间内主动将其父母接入其住房共同生活,并尊重父母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老人故土难离,旧房难舍,子女务必保证原住房安全、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自7月30日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其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拒不履行的,由被赡养人所在村委会协助,被赡养人申请司法行政部门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代为起诉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政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共阜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阜南县人民法院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 阜南县公安局 阜南县司法局
2018年5月24日
趁还有时间 赶紧把父母接过来吧! 不过,对于某一类人来说 与其用道德来让他孝敬父母 还不如以法律的名义 强制他孝敬父母更有效果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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