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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涉及25人。
任命刘劲松为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据此前阜阳日报报道,刘劲松作为市领导参加了全市“五大专项行动”观摩会。
任命
胡龙汉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贾继华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宋戈琪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余 林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颜廷光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连冬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小涛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龙汉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贾继华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丽红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玉贞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韩利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 莹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朱长虹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鹏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磊磊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继田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宗涛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贾燕杰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 伟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明玉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爱云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凌 锐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艾 民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林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丰忠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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